新安晚报 安徽网 5月23日,据砀山县人民法院消息,张某和妻子马某虽已离婚,但妻子马某离婚不离家,仍然在家居住。二人因为琐事发生矛盾,张某为报复马某,在厨房内持刀捅伤马某腰部致其右肾裂伤。砀山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21年11月18日中午,家住砀山县周寨镇的张某,因琐事与其前妻马某发生争执,后马某持棍殴打了张某腿部。当日17时许,被告人张某为了报复被害人马某,在其家厨房内趁马某不备,持刀将马某腰部捅伤,致被害人马某右肾裂伤。经鉴定,马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案发后,张某的家人赔偿被害人马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有坦白情节,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且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
编辑 彭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