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引导全县社会各界和各族干部群众携手并肩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近期,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宾川县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34个集体“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57名个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决定》要求,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砥砺前行,继续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讲好全县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故事,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决定》号召,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更加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伟大实践,树牢“四个与共”理念,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意识,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云南网通讯员 董讯
